2026浙江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7人公告(二)
一、公司简介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始建于 1960 年,建院 60 余年,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拥有 “8 甲 18 乙 1 丙” 大资质体系,业务范围,是国内规划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服务综合型企业,下设企业包含上海交景优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沈阳青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环境规划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康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需要,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技术、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需求(附件)
工作地点:设计人员岗位工作地点沈阳市,项目总监岗位工作地点上海市。
具体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任职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企事业单位违规被解除劳动、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处间或未影响期满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测评、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 18:00
咨询电话:024-31358566、13066331153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30-18:00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 2《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以 word 版本形式连同附件材料回邮至gkbj_syjs@163.com。应聘申请表、附件压缩包及邮件命名均为:“应聘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手机号”;应聘材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附件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 2 寸证件照片(格式为 JPG、JPG、PNG 均可,大小在 5-50KB 以内,要求图像清晰端正;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为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每人仅限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的报名岗位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费用、交通住宿、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流程
面试
(1)面试形式:非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围人员手机,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人员,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考核
(1)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包括部门考核及公司级考核。
(五)测评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于通过考核的应聘者进行测评,整体风险等级高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背景调查与入职体检
背景调查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个人工商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
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公司级考核结果,结合测评、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结果,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至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拟录用人选,并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23894455 转 8513。
(八)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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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6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s://www.jxrsrc.com/article/cid/15#92b9f522265c60e5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