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需求,进一步关心关爱教师,为弋阳教育事业长期发展提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弋阳籍在外县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调入对象为在编在岗教师,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
1.本人为弋阳籍(含配偶为弋阳籍或配偶在弋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弋阳工作生活的)且在编在岗(含今年服务期满转正)的教师。
2.配偶属弋阳籍现役军人;
3.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正高级职称教师、省特级教师,聘期内的省级、省级骨干教师、市(设区市)级不受户籍限制。
二、选调条件
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未满服务期的除外)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
5.省级骨干教师、市(设区市)级、中小学副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归雁计划”条件: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为过处分影响期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调入名额
根据全县教师编制及各学段教师的紧缺情况,通过引进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对全县高中和初中部分紧缺学科教师进行补充。具体引进名额视报名情况另行研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调入对象于7月30日至8月5日向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二楼)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根据“归雁计划”调入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县人社局开具《调档函》,对申请调入人员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列入拟调入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调入工作全过程。
3.体检。对资格审查合格、列入拟调入计划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审议。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名单报请弋阳县2026年教师“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5.办理调入手续。经研究批准后,县人社局开具《商调函》至调入人员任教学校所在县(市、区)人事、教育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出具人事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调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调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报到。
五、其他事项
1.对等安置。调入对象原则上安排到缺少教师且有学科需求的学校,并遵循以下安置原则:一是实行岗位对等安置原则,即“城区学校到城区学校、农村学校到农村学校”。二是任教学段对等安置原则,即“初中到初中、高中到高中”。
2.调入对象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不服从者一律退回。
3.调入对象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进单位需按现有岗位情况重新竞聘,如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须同意高职低聘。
4.未尽事宜由弋阳县“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5.咨询电话:0793-5900157(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点击即可查看、下载):
1.《申请“归雁计划”调入弋阳材料清单》;
2.《弋阳县2026年商调教师信息核查表》;
3.《弋阳县跨县(市、区)调动教师信息表》。
弋阳县2026年“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6年弋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4Wx-3MxOb78AxcjTHnzIg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