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江门市开平市教育系统选聘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平市教育系统面向开平市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教师10名到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开平市公办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岗位4个,选聘人员10名。
二、选聘对象范围
开平市公办幼儿园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2023年以来,师德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6年7月29日前取得)。
5.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在本单位聘用满五年。
7.符合拟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选聘的情形。
(三)其他
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需填写《开平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一份,并经人事关系所在幼儿园审核、同意。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请应聘者本人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提交到市教育局二楼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为有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人员组开选聘工作办公室(下称公选办),选聘所需资格条件由公选办负责解释。
从事公开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资格审查
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市内教师的选聘或选聘类型的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综合素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者,公选办将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开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入围面试者,公选办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考察考生岗位所需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选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体检工作由公选办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本次招聘的岗位设置职位组(即包括2个及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职位组报考,体检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市内教师的选聘或选聘类型的考试。
(六)公示
公选办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开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选办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试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工作不胜任的,将做岗位调整。
五、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开平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开平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六、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公选办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0-2211064(市教育局公选办)
监督举报电话: 0750-225730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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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原标题:开平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aiping.gov.cn/kpszfw/xwdt/tzgg/content/post_35258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