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泉州永春县公安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43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6福建泉州永春县公安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43人公告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指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和管理,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等详见《永春县公安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周末班轮值。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对年龄条件有放宽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条件为准。

4.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其中,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报名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将予以解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正式报到前应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7.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主要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下同)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或者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者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1.本人或主要亲属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

12.三代直系血亲有遗传性精神病史的。

13.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等。

四、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辅警与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福利待遇由招考单位负责。具体工资根据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差别有所不同,转正后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约2500元至4500元(上不封顶),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有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调剂择岗、报名资格复核、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本次招聘工作预计在2026年8月下旬前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永春公安”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23:59截止。

2.报名方式:考生需仔细对照《永春县公安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条件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3.注意事项:

(1)如岗位对所学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6年)》(附件2)作为审核判定依据。

(2)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需自行于1个工作日后扫描报名二维码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否则错过报名审核结果反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二维码将于2026年7月22日24:00失效。在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23:59)之后、报名二维码失效时间之前,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被审核人员退回的考生,仍可根据页面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注意: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活动,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1.测试项目和标准

1995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5年7月14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2.实施规则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弯道检查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计时员看到发令信号计时开始,当受测试者躯干越过终点线时停表。计时员准确计时,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出发时抢跑;出发时脚踩线;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三)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组织,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为主来源于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规章制度常识等范畴。考生可参考《学习资料》(附件3)进行学习。

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加5分,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环节之前,招考单位将提前联系属于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复核。

(四)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1:2比例的,则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

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当考试笔试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列。

(六)报名资格复核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审核:

1.近期免冠白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自行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单面打印并签字)。

5.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6.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单面打印并签字)。

7.笔试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8.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七)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八)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九)递补和调剂择岗

因政审、体检弃权或者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优先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确定递补人选后,若仍有岗位空缺,将从所有获得考试总成绩但排名在所报考岗位招收人数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择岗(考生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参加调剂择岗的考生选择完毕或者空缺岗位被选择完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调剂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或者因可选岗位被选择完毕而未能选到岗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递补人选、调剂择岗人选进行政审、体检。递补和调剂择岗只进行一轮,再次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或调剂择岗。

(十)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若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虚假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自弃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永春县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

(三)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永春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0595-23895115(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5:00-18:00)。

(五)本公告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永春县公安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6年).doc

附件3:学习资料.doc

永春县公安局

2026年7月15日

 

原标题:永春县公安局关于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RQre0Iwf-lHysUH18QQVQ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