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甘肃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46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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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甘肃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46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6名(含备案制员额90名),其中:市直36名(含备案制员额12名)、肃州区102名(含备案制员额20名)、金塔县73名(含备案制员额10名),玉门市48名(含备案制员额6名)、瓜州县74名(含备案制员额6名)、敦煌市69名、肃北县29名(含备案制员额12名)、阿克塞县35名(含备案制员额2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附件1-1、1-2、1-3、1-4、1-5、1-6、1-7、1-8)。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具体见《岗位简表》。

6.《岗位简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2026年7月11日及以前;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8.参加2025年、2026年酒泉市人才引进,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执行;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的通知》(教高函〔2025〕3号)等文件执行。

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一致(专业名称一致,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均视为符合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视为符合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但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一致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一致性证明)。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教育部相关文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允许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1日09:00至2026年7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

手机移动客户端:

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

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

(1)《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上传至“身份证正反面”处)。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上传生活照或身份证件照片、上传至基础资料“电子证件”处)。

(5)学历证书材料(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段以上相应的学历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以上学历证书的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传至“毕业证”栏目处,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至“电子备案表”栏目处)。学信网申请的在线验证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凡无法验证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含军队院校)。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同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权限管理部门公章,相关材料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7)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岗位简表》为准)。

4.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经报考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信息。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并打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送至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6408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报名缴费

每人150元。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栏目→点击对应公告下方“查看详情”→“考试缴费”→核对缴费信息是否为本人→点击“网上支付”→选择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8月1日09:00至2026年8月6日18:00。因个人原因错过缴费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微信账号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个人信息错误无法参加笔试者,后果自行承担。(微信绑定实名信息必须为本人,不得用他人微信登录代报)

(3)报名时本人提交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系统带*号的为必填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21日09:00至2026年7月31日18:00。

考生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审核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如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内退回修改未按时提交的,或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后,报酒泉市人社局按照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等方式进行。

(四)考试程序

1.打印准考证

报名的考生于2026年9月2日09:00至9月5日09:00登录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打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5)执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通知。笔试在酒泉市肃州区举行,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最低分数线计算:同一考试类别(A/E类)中达到开考比例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应试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中,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次进行递补。

(2)部分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采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核销岗位及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降低比例按不低于1: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降低后仍然达不到1:2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比例不低于1:2;计划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时,仍达不到1:2的,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最低分数线=未形成竞争岗位面试人选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试题本的所有人员(除本人)的平均分

管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达到1:3,核减后仍达不到1:3的核销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招聘单位考察时,应对个人档案、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经酒泉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本环节不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中,部分岗位为备案制员额岗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制员额管理。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应用人单位。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在聘期(3年)及各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本单位。

5.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6.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信息。

7.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在招聘各环节中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肃州区人社局:0937-2815753

金塔县人社局:0937-4420501

玉门市人社局:0937-3338489

瓜州县人社局:0937-5510073

敦煌市人社局:0937-5933705

肃北县人社局:0937-8121903

阿克塞县人社局:0937-8326338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37-266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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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6年酒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2 2026年酒泉市肃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3 2026年酒泉市金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4 2026年酒泉市玉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5 2026年酒泉市瓜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6 2026年酒泉市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7 2026年酒泉市肃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1-8 2026年酒泉市阿克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7月12日

原标题:酒泉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jiuquan.gov.cn/rsj/c106789/202607/a3227ca9b43448d685494a0fbfaa550b.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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