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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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6人公告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在市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范围内履行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生态环保、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自治区级高新区。在自治区科技厅公布的“2024年自治区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排名”中贺州高新区综合排名为全区第3位。

贺州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投)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4.76亿元,承担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经营、园区运营维护等核心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6个。其中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自愿放弃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及相关待遇)、国有企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才均可报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董事长、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应于1970年7月2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副总经理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应于1980年7月2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正在受处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已任职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应聘的;

6.现役军人;

7.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奖励”模式,董事长、总经理享有任期激励收入。绩效奖励及任期激励收入与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聘任人员按薪酬及相关制度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6年7月1日前)

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26年7月15日前)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7月1日8:00至2026年7月15日18:00期间向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天贺大道1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307办公室)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gxqgwh1@gxj.gxh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任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2026年7月17日前)

根据公告及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四)面试和体检(2026年7月27日前)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根据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要求进行,采用竞岗演说和竞职答辩相结合等方式测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3,若比例未达到要求,按实有人数面试。

由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五)考察和公示(2026年8月15日前)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测、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根据面试、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等程序,经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决定拟聘任人选;若岗位面试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认为无合适人员,该岗位可空缺。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名单,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在媒体公示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岗位按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任及聘期(2026年9月1日前)

贺州高新区党工委根据招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经贺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可调整聘任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在岗位聘任期间,由高新区管委会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经贺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可同级岗位调整聘任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可调整聘任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4-5225559。

监督电话:0774-5225553。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通过人员材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严格。

(三)本次招聘由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

2.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原标题:贺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2784943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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