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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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2人)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天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天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2名,岗位详情见《天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原则上需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6月30日);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七)BMI值在18.5-23.9之间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肢体功能障碍,有明显疤痕、色盲、纹身,毒品检测呈阳性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7月8日18:00截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天全县公安局政工室(天全县城厢镇武安街796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楼)。 联系电话:18398263221、13547450577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记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退伍证,警校类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义勇为荣誉称号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证明。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天全县公安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

四、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评采取答题方式与笔试一并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共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2.成绩确认。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注意事项。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1:2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3.成绩确认:满分100分,现场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

(五)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1)公安英烈的配偶、子女折合成绩加3分;

(2)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折合成绩加3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折合成绩加2分;

(4)退役军人折合成绩加1分;

(5)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折合成绩加1分;

2.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加分条件”一栏预先如实填写自己符合的加分条件,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天全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加分复核。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

对未如实填写加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比照笔试成绩、体能择优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4.人员递补:若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导致缺额,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且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合格,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要求: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做出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相应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情形,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且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合格通过者,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于天全警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天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与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天全县公安局指定的岗位工作。薪酬按照天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

监督电话:0835-2309317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已聘用,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天全警方微信公众号,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未参与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天全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全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天全县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原标题:天全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12ybBxSewmrXqng4r4wA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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