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社会化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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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社会化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公告

为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27名,不限性别,正式聘用后选派至相关省级行业(综合、联合)党委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二、岗位职责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主要承担以下6项工作职责:

1. 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 指导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建立党组织,帮助暂不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党员职工或在职工中发展党员,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等工作。

3. 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和执业从业实际,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

4. 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带群建等工作。

5. 帮助协调解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发展困难问题。

完成所在省级行业(综合、联合)党委领导安排的其他新兴领域党建任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中共正式党员。

3. 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 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 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了解新兴领域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善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无户籍限制。

7. 年龄要求:

(1)应届高校毕业生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8. 学历要求:

(1)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6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一般应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毕业时须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当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 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下载并据实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备好相关印证材料。将《考生报名信息表》word版、pdf版以及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归集至以“姓名+党建工作专员”命名的文件夹,一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zhilian0612@163.com。

2.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18∶00

3. 报名须知

考生须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信息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资料以提交为准,不得重复提交。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印证材料不齐等,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选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政审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1. 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按5∶1的比例(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数∶招聘人数)择优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份);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 资格审查须知

考生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资格审查人员中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资格,或缺少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从考生中择优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根据其在《考生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因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面谈通知书。

六、面谈

本次考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面谈方式及内容

采取逐一谈话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认知、党务知识、表达分析等综合素质能力。

2. 面谈入围比例

按5∶1的比例(面谈人员数∶招聘人数)确定参加面谈人员。

3. 面谈时间及地点

面谈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面谈当日,考生凭面谈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谈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谈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如因缺考出现空缺造成实际参加面谈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谈入围比例时,面谈正常进行。

4. 面谈成绩公布

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 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谈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含面谈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与政审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谈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经同意,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政审

主要审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人民法院官网查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待遇,工资标准为8万元/年/人以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按月计发。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面谈、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均在“四川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并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63007758),受理举报。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除本公告前述提及的情况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考试咨询电话:028—63007739,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8—65595888转83938。

附件1:考生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doc

原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社会化招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8QdP-bkU9DYMl1VoFvld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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