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龙三高速交警支队招聘辅警1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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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福建龙三高速交警支队招聘辅警1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执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龙三高速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相应证书及资格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满一年;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体现公平、公正,龙三高速交警支队纪检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

(一)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4日(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按照报考岗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以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产生的后果由填报人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招聘报名表(填写电子表格,无需扫描);

2.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驾驶证(原件扫描);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

5.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扫描);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考试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

考试项目依次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行达标制,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视为达标。体能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考试(闭卷)的形式组织,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时事政治、人民警察法、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均为客观题。

3、面试

根据符合面试条件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研究,酌情调整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考试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经招聘单位研究后,采取适当形式考核确定人选),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者1:1进入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

(三)心理素质测评及体检

1.心理素质测评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前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评只测一次,测评结论达不到从事辅警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工作性质,纹身视为不合格),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心理素质测评、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发现有本公告中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龙三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若公示期经认定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待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评定相应层级。除每月工资收入外,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储备及递补

对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龙三高速交警支队辅警备用库”进行管理。备用库人员有效期限为1年,自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相应岗位急需补充人员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后从备用库中按需进行递补:(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2)已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主动放弃资格的;(3)因工作需要急需配齐人员的。确定为递补人选后,须通过面试、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任一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递补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此公告由龙三高速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7-322502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龙三高速交警支队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R-KaY3vociBE2wB3_erPw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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