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东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人公告
为做好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安排退役士兵工作,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人岗相适。
二、安置计划及条件
(一)安置计划。2026年计划安置不超过3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到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
(二)对象范围:2026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接收安置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自愿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如市直事业单位有其他用人条件,须同时满足。
(四)岗位设置及条件。
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仍须符合报考岗位所设条件。
1.岗位1(1人):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岗位2(1人):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拟安置人员后,再根据拟安置人员的情况安置到适合岗位。
3.岗位3(1人):要求中共党员,且具有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四)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有立功受奖(含嘉奖、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优先。
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安排退役士兵报名表》、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书、立功受奖证书等材料。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3日8:30-6月9日12:00。报名地点为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军休管理科(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01室),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
2.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及相关安置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分数核定
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及立功受奖情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档案分,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分。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核分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安置人数1:3 的比例,确定前 3名进入面试(若某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未达3人,则所有报名者均进入面试)。若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档案分公示及确定参加面试名单于6月12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3.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考核分×60%+面试分×40%
(即:考核分占60%,面试分占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名单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立功受奖等级高者优先。再相同,以档案分高者优先;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度。
3.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 拟安置人员名单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相关工作。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51-8728069。
本公告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51-8728781(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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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1日
原标题: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g.gov.cn/tyjrswj/gkmlpt/content/2/2852/post_2852665.html#7628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