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辽宁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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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辽宁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6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分类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从事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应急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驾驶员: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县区及人数

1、明山区,8名战斗员,4名驾驶员;

2、南芬区,2名战斗员,1名驾驶员;

3、桓仁满族自治县,6名战斗员;

4、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名战斗员。

本次招录采取志愿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填报1-2个意向县区(需明确标注具体县区及对应岗位),招录工作将优先录用报考本县区志愿的人员。若报考意向县区对应岗位已招录满额,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服从组织调剂安排,或放弃本次应聘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视力在4.5以上,无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文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日期间出生),对在消防救援队伍、部队从事指挥岗位5年以上或者工作满12年以上的人才,经招录办公室批准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9年6月1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注:本公告内所称年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在内。

2、驾驶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42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持有A2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支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关注“本溪消防”微信公众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附件1),填写后将附件的电子版和个人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邮箱:bxxfzfzz@163.com),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和原件照片压缩包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便于统计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无劣迹、无参与邪教组织等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政审合格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 、学位证) 、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5)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6)优先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职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待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体能测试占50%、岗位适应性测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体能考核3个项目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必须达标(达到最低得分标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若达标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招录人数,支队将结合用人需求和考核成绩决定补录人数。

1、体能和岗位适应性考核

专职招考办组织报考各岗位的考生进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考核:

(1)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消防救援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检测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取得的成绩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并进行电话复核。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检测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专职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考生自理。市中心医院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或市中心医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专职招考办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专职招考办组织拟聘用岗位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心理健康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心理健康检测或心理健康检测未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心理健康检测的评价标准为:

1、人体疲劳度正常为<50;

2、心理压力正常<50;

3、植物神经功能和活性正常>50;

4、心率正常:60-100;

心理健康检测费用由参加检测者自理。

(六)政审考察

专职招考办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于政审通过的考生,有关部门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即培训期,入职第一个月为封闭训练期,实行全封闭管理模式进行培训,不进行轮休)制度。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

五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标准约为1900元/月(扣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后实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均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由消防救援大队为其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相关手续并签订告知书。

2、经过试用期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并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视入职年限和工作岗位,每月扣除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后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实发工资金额如下:

明山区为战斗员3300元、驾驶员4000元。

南芬区为战斗员3400元、驾驶员4100元。

桓仁满族自治县为战斗员2664.8元,驾驶员2924.8元;县政府另行发放每月500元绩效工资,根据考核评定结果核定发放。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战斗员3300元。

3、按国家规定每月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和相关装备。

5、每月享受5-10天休息时间。

6、对表现突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应聘人员须知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本溪消防”微信公众号和报考人员微信群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检测、政审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47250011

明山区:024-43875423,单元鹏

南芬区:024-43210119,郭凯

桓仁满族自治县:024-48821119,刘彪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024-45555060,焦重浦

电话咨询时间:即日起录用前

(仅限工作日上午9 : 00-11 : 30; 下午14: 00-- 17: 00接听电话)

报名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点击查看》》》报名二维码

原标题: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tUCYx0cvjD1FMIcxKolX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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