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宁德市福鼎市教育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1人公告(第二场)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5〕78号)精神,我局拟于2026年5月底启动2026年第二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附件1)。每位应聘者只可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场次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一是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三是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2.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报名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线上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3天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线上报名
(1)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0593--7820027 7830171。
(3)材料要求:《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学历及学位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pdf版,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3612293137@qq.com
2.线下报名
(1)时间:2026年6月2日--6月5日17:30。
(2)地点:福鼎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沙路18号)。
5月28日晚18:30-21:30,拟在闽南师范大学弦歌广场举行招聘工作双选会,有意向者可现场咨询,进行预报名。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版、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
四、面试考核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五、优惠政策
根据现有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聘用的国家“双”建设高校、境外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除以上待遇外,符合《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人才〔2019〕2号)要求,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生活补助3年(具有博士学位每人15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12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800元/月);工作满3年后,由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5万元)。
4.新录用人员在福鼎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除福鼎本市人才补助外其他不同类别人才补助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学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并报教育局及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后放弃的,需支付违约金(见附件4)。应聘人员在证书落款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在签订《就业意向书》前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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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xls
2.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x
原标题:福鼎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场)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60522/20420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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