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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辽宁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拟录取人员公示以及政审通知公告

根据盘锦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已全部圆满结束。按照招聘工作流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现将总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后续政审材料提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本次拟录取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成绩、拟录取资格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27-2682707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二、政审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内容真实有效、加盖派出所公章;

2.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版详版征信报告,无不良征信记录、信息完整。

(二)提交人员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全体拟录取人员

(三)提交时间

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不予补办。

(四)提交地点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标注“仅供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审使用”;

2.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隐瞒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材料造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3.政审环节将对提交材料逐一核查,政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录用、岗前培训环节,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位拟录取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后续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录用上岗相关通知,因个人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等原因,影响后续招聘流程的,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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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5月22日

原标题: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拟录取人员公示以及政审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6_05/22_15/content-56295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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