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市)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及体能测评的通知
现将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市)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及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
(一)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1.参加了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以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其中,无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资格确认与补充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3:1;有体能测评要求的职位,资格确认与补充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5:1.(进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以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范围。若按比例确定的进入资格确认人选出现空缺,相应补充录用职位按考生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
3.请已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截至2026年5月23日17:00未接到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的考生,均未纳入资格确认范围。
4.需要进行递补的职位,将由资格确认单位于5月23日17:00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错失递补机会,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以资格确认单位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详见《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市)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考生本人应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身份证丢失,可携带护照或临时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学历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职位),且学历学位报告有效期限应持续至6月底;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4)使用国(境)外学历、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考生需提供本人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按照附件3所述操作步骤打印)。
4.项目生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盖章并开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5.其他材料
(1)报考有户籍(生源)要求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或本人档案内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2)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应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生源地为我省,在外省征集入伍的,还须提供档案中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能体现生源地为我省的户籍材料。
(3)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保管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保管证明。
(4)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5)如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党经历、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式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请考生结合实际准备有关佐证材料(例如,可复印有关档案材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以供现场资格确认时详细判断。
(6)考生承诺书(附件5)。
注意:上述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档案保管证明、党员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类材料只需提供原件。以上材料中已存入人事档案的,提供复印件1份即可(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材料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证明。
6.户籍或生源材料(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7.档案保管证明(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定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0. 考生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1.根据《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应为已参加了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不含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但相关工作尚未结束的人员)。考生应符合所报考补充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类别、考试科目与所报考的补充录用职位考试类别、考试科目相同,并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根据《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因未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含补充录用公告)、报考指南和补充录用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各位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纳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已进入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参与补充录用环节资格的,应在2026年5月21日15:00前主动与资格确认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附件6),逾期将默认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以及后续的考试程序。
5.请考生准备好个人学信网账号并能够正常登录,资格确认时将逐一查验学历情况是否符合《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15条规定。
6.请考生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7.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8.拟进入补充录用面试考生名单将于资格确认(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阅并仔细核对。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并参加齐齐哈尔考区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且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地点
1.时间:5月25日7:00集合,为期一天。
2.地点:齐齐哈尔市桃李高级中学(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沈江路与沈电街交叉口东南方向)。
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到达齐齐哈尔市桃李高级中学(南门)集合。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及后续环节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2026年1月23日发布)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公安机关警务技术(法医)职位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其他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
|
男子组项目 |
标 准 |
测评次数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2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1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3 |
|
|
女子组项目 |
标 准 |
测评次数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2 |
|
800米跑 |
≤4′20″ |
≤4′30″ |
1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3 |
|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2.结果判定。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长跑测评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在规定测评次数内未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体能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3.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证件材料及物品
(1)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2)本人笔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评表(附件7.需自己打印填写)。
(4)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8.需自己打印填写)。
4.有关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凡存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将取消相关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2)考生使用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应能够真实、客观反映考生本人五官特征或容貌特点。考生应素颜参加体能测评,请勿对体能测评表上的照片进行修饰或美颜处理,如因此类问题影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体能测评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按照《体能测评表填表说明》(附件9)提前填写《体能测评表》。
(3)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手机、耳机、电子腕表、电子手环、AI智能眼镜等)关闭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使用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的资格。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采取舞弊、作弊等手段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体能测评、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评结束后,请考生按工作人员统一要求分组退场,不得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装、饮用水、口罩等个人物品自备(个别项目须使用室内场所,考生务必穿着软底运动鞋入场)。
(6)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性,建议考生事先购买短期运动意外险,对自身安全进行保护。参加测评的考生,可指定1名陪同人员在考点指定区域等候,保持通信畅通,协助处理测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突发情况。考生需签署《体能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在体能测评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8)体能测评结果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注意事项
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内容,详细查询集合地点以及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有关行程。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工作,相关安排若有变化,将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和鹤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或现场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6年5月20日
原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6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齐齐哈尔市)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及体能测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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