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6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公务员、 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青海省人民法院系统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6:00,逾时未到体检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集合地点: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门口(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9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司法警察岗位考生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和体检费(男生499.14元、女生599.14元)以及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2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黑色签字笔。体检费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支付。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宽松着装,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考生在体检中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省高级法院工作人员,暂缓体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因集合地点车位紧张、停车困难,参加体检考生请勿驾驶车辆前往。考生亲属请勿陪同。
9.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的,不允许复检。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该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需递补的,按该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自愿放弃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5月21日前联系青海省人民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原标题:青海省2026年人民法院公开考录公务员、 司法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c98ab261a1a8bb3f8b0ed633951ecc0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