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四川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一批员工招聘的5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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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一批员工招聘的54人公告

受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招聘 54 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 1944 年,是我国最早的氯碱化工企业之一、西南的氯碱化工企业。公司以 “为美好生活创造科学奇迹” 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打造绿色低碳、创新推动元素价值重构、精细管理、数字智慧的百年新天原。

公司产业涉及氯碱化工、钛化工、子材料、锂电材料、现代服务等多个领域,已拥有完整的 “资源能源 + 氯碱化工 + 新能源电池材料及化工新材料” 一体化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在加快推动行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示范作用,是全国行业者、行业标杆企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本次招聘公告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所有人员。

四、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证书要求

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2026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可不予录用。

(三)工作年限要求

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 12 个月视为满 1 年);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四)年龄要求

“30 岁以下”:1996 年 5 月 12 日以后出生;

“35 岁以下”:1991 年 5 月 12 日及以后出生;

“40 岁以下”:1986 年 5 月 12 日以后出生;

“43 岁以下”:1983 年 5 月 12 日以后出生。

(五)政治面貌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存在回避关系的;

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或考察)→公示及录用的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 2026 年 5 月 20 日 24:00 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环节。

PC 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96.zhiye.com/

移动端报名:扫描公告内报名二维码即可进入报名页面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报名阶段需完成报名资料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所取得的职业 / 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岗位相关佐证资料。

报名规则:本次招聘中,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及时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

报名无效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 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 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将于笔试前对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承诺责任: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全部责任。

资料补充: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全程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审核标准: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 + 面试的形式进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1. 笔试

笔试满分:100 分,最低合格线为 45 分,低于 45 分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安排: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开考比例:为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在本批次的招聘。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面试前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 “宜宾人才招聘” 微信公众号后台 - 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 面试

面试入围规则:根据笔试有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达不到 1:3 比例,则成绩有效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 分,面试合格线为 70 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安排: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 “宜宾人才招聘” 微信公众号后台 - 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体检机构: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

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六)讨论决定

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司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经公司研究决定并与拟聘用人选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可对照招聘岗位降低岗位层级录用,不得提级录用。

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用人单位招聘的科学性、一致性、规范性,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剂。

(七)递补规则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背景调查(考察)、体检,或背景调查(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八)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 “宜宾人才招聘” 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

公示结果处理: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企业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时效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 “宜宾人才招聘” 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七、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31-8037575(宜宾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二)监督电话

0831-2400602(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三)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点击查看》》》附件

原标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关于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7ZlKvzqoOglPj6-dUuU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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