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河南省司法厅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6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6时30分在河南省司法厅院内(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集合签到。逾期不到,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规定执行。
2.受检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时到达集合地点。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体检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受检者签字处须在集合验证时现场签名,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受检者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配合工作人员、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3.受检者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受检者进入体检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4.在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受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司法厅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河南省司法厅
2026年5月8日
原标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ft.henan.gov.cn/2026/05-08/334930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