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的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3.年龄为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纪律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6.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7.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8.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9.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依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5月6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相应证书,应当签订承诺书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证书。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报名表(签字捺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无犯罪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246697964@qq.com。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免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能进入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二)面试(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未达到本次面试比例的,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2)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应急应变及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职位的适配程度。满分为100分。(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4)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另行电话通知报到时间。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若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取消聘用。
七、咨询和监督
招聘考试事项咨询电话:0825-6183012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投诉监督电话:0825-8093844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原标题: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9wgCsn8sBi7zB3tpJbqE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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