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将对报考和田地区招录职位并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审查,避免因遗漏材料、逾期到场而贻误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6日—7日,10:00—14:00,16:00—20:00;5月8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10:00—14:00,16:00—20:00。
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托万古江村村委会1楼会议室(导航地址:和田市托万古江村)。
二、复审流程
1. 报到。入闱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 签到。在报到处排队核验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名后取号排队。
3. 入场。入场后按照取号顺序在相应审查组排队,将材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查。
4. 离场。审查完成后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离场。
三、资格复审材料准备清单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
4.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1份,有效期内);
5. 毕业证、学位证(择业期内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6. 学信网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择业期内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在有效期内);
7.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8. 报考限定“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择业期内考生还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资料:①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未就业证明;②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未就业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
9. 报考政治面貌限定“中共党员”的职位,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0. 报考限定“新疆户籍”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视同新疆户籍类证明材料(新疆普通高校〈含部属院校新疆校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毕业生集体户籍可视同高校所在地户籍,须提供户籍证明;当地生源视同当地户籍,须提供同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人才、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和未婚兄弟姐妹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须提供关系人在职证明及关系证明;曾在新疆服务或正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须提供地〈州、市〉团委、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11. 报考专门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①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②“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③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12.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3. 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者,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4. 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15.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审查工作人员审核。
四、注意事项
1.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首日(2026年2月6日)。
2.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备齐,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查工作人员留存。
3.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自愿放弃的,需本人签署《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并拨打工作电话提交和田地委组织部。
4. 计划5月10日组织开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和田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面试结束后安排体检及公安职位考生体能测评,请考生注意规划行程。
工作电话:0903-2026394。
和田地区公务员局
2026年4月23日
原标题:和田地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6NBnKIJX1EuEcXyFw3f-w?scene=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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