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 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1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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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 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16人)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学历、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表》)

(6)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截至时间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一级职称放宽到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放宽到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放宽到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不得招聘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8)三江新区范围内所有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均不能报考;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岗位共计1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8:00。

2.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信息登记表》,填写好后上传附件。

(二)资格审查

1.2026年4月24日-5月13日18:00,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邮件及附件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反馈,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核招聘程序,不再作为考核招聘人选。

考生在任一考核招聘环节中出现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2.2026年5月15日9:00-18:00,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教师

对照岗位表要求,考生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3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者需提供岗位表相应要求职称证书)严格对照招聘公告岗位表查专业、年龄,对审核合格者,学校发放笔试通知单。

(2)应届毕业生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加盖印章>)原件等进行现场审核,严格对照岗位表查专业,对审核合格者,学校发放笔试通知单。

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笔试,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若同一个教师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人数超过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以上,则先笔试。按照招聘名额的5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上公布。(http://www.yb3z.net.cn/)

2.具体流程:

(1)笔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4:00-15:00,

(2)笔试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兴港路二段198号(宜宾市三中三江校区),具体安排详见笔试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http://www.yb3z.net.cn/)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总成绩等于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26年5月24日9:00-17:00,

3.考核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兴港路二段198号(宜宾市三中三江校区),具体安排详见笔试通知单

(五)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1.体检和心理测评

(1)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和心理测评。

(2)体检和心理测评

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将统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符合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要求的,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心理测评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http://www.yb3z.net.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报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经审核确认的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严明公开招聘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涉及政策,宜宾三江中学负责解释。各公开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三江中学负责解释。

五、待遇

(一)人员

高中教师:年收入17-30万元(含五险两金);

(说明:教师录用后须服从学校具体任教学段工作安排。)

名优教师:年收入面议;

(二)教师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由学校统筹协调,就读教育初中、高中与有编教师一致。

(三)聘用教师岗位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岗位晋升、职称评审参照属地政策执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四)学校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培训、研学、考察、学历等机会。

六、咨询

(一)咨询电话:0831-2361009(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18161082771 谢老师(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18080851176 刘老师(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信息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官网(http://www.yb3z.net.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本招聘办法解释权归宜宾三江中学所有。

附件:1.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2.《应聘信息登记表》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

2026年4月15日

原标题: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三江中学 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3z.net.cn/#/pages/details/details?id=5830&fid=1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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