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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近期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1.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房地产管理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财政全额)。

2.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质安监督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财政全额)。

3.绍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执法辅助岗,该单位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区分事业单位类别)。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工作敬业勤奋,业务素养较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专业以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浙江省、绍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2,暂不需所在单位盖章),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明等PDF格式扫描件资料。

3.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为“选调+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房地产管理岗,sxsfgzx39@163.com,联系电话0575-85123934,张老师;质安监督岗,584136550@qq.com,联系电话:0575-85126182,张老师;执法辅助岗1和2,szfcjzx@163.com,联系电话:0575-88093069,徐老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三)素质考试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15人以上的岗位,先采取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选调计划数3:1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15人(含)以内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岗位所需知识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携带单位盖章同意后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考察

若采取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顺序,并按选调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不采取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经考察不合格、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排名先后按规定程序进行。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排名先后按规定程序进行。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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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

原标题: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x.gov.cn/col/col1229454481/art/2026/art_a4a7356ae6c54efea94eda8fd3bb6cfd.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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