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批统筹招聘24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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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批统筹招聘24人公告

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是宁波市承担交通基础设施“投、建、管、养”一体化的重要平台,作为全市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和大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全力推动高速、铁路、空港、海港投资建设营运与交通枢纽综合开发建设,相继投资建设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六横公路大桥一期、通苏嘉甬铁路宁波段与甬舟铁路等重大项目。截至2025年底,总资产规模达1518亿元,进入省内具有显著行业影响力的大型综合交通产业的行列。

因及下属公司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抗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要求:(附件)

2、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职业资格履历统一截至2026年4月30日(含)。

3、上述岗位所指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两个要求:一是学历毕业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上述岗位所指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毕业证、学位证签署时间为准),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毕业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的可不予录用。

国内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2026年未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报名。

4、报考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或《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上述岗位中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招考报名]一栏中“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统筹招聘”(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人:张老师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9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3日。

2、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时间:2026年5月14日10:00-16:00。进入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最终审核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该时段内联系张老师确认,电话:0574-89020959,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5、在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低空运维岗和研发岗需加试专业科目测试,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加试专业科目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的权重合成。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最多1:6的比例确定初面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及初面

对初面入围人员,须在初面前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清单另行通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初面环节。

初面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按照初面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最多1:3的比例确定复面入围人员。(若初面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可另行组织加试)。

(五)复面

复面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本次招聘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40%、复面成绩(百分制)60%的权重合计而成,初面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部分岗位无合适人员,可空缺或核减招聘人数。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确定后,由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等证明材料)。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未接受指定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综合研判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宁波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招聘规定履行录用相关决策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资格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一律不予录用。

(八)录用和报到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在校生需签订就业协议,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对空缺岗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招录的培养生入职时与本级签订劳动合同(2年),由统一安排实习和轮岗,2年培养期结束后,对考核称职的,应服从安排,定岗至体系内主要子企业相关岗位;考核不称职的,将不续签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中,各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为可能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人数未匹配到足够合适人选的,有权在笔试、初面或复面等各环节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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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统筹招聘岗位表

原标题:JT2026041601ZP0000宁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统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zw.ningbo.gov.cn/col/col1229116730/art/2026/art_6a6fb17c57e444ee8d8c469a6bb3f57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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