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昭通市检察系统招聘合同制人员11人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昭通市检察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检察系统计划招聘合同制人员11名,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检察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合同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昭通市检察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
5.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6年4月18日下午14:30至17:00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未领取的,视为弃考。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4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与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为文字录入测试,包括看打、听打。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笔试成绩、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排名将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昭通检察”微信公众号上适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体检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通过审查人事档案、查询考察对象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犯罪记录及社会信用记录、采取个别谈话、家访、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明确提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结合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人员名单,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昭通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提交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为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212120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0-216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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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14日
原标题:昭通市检察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 合同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tong.jcy.gov.cn/ggl/202604/t20260415_768754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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