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南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及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3名孤残儿童护理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包括穿脱衣、清洗整理、喂饭(奶)、入厕协助、洗浴护理、作息管理及康复活动陪伴等;
2.认真做好儿童日常照护记录,协助完成成长档案的填写与归档;
3.服从工作安排,适应轮班制度,用爱心和耐心儿童的生活质量与安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符合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有正确的价值观;
2.富有爱心、耐心与责任心,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调配于管理;
3.学历要求为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文字读写与记录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能适应两班倒及夜班轮值工作,具备独立开展孤残儿童生活照料能力;
5.持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保育员证和育婴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单位就业(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人员;
2.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投资入股经营,担任股东、监事等职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审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用人单位和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双向选择。
(一)报名办法
本年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全年分为四个阶段集中报名,公告全年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第一阶段: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
第二阶段: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
第三阶段: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
第四阶段: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儿童福利院行政楼二楼宣教科(郑州市中原区创文路20号)
联系电话:0371-67671823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就业创业证需提供复印件并现场核验)。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5.提供本人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及人社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并将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五)政审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
组织通过政审考察的应聘人员到市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和岗位管理
1.我院承担公益岗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被录取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同时,按照我院绩效考核机制,依据科室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
2.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依法解除,不支持经济补偿。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聘用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入职人员需服从我院二次工作分配。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休假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公告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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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026年4月7日
原标题:郑州市儿童福利院(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280109X/9986433.j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