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简章说明
本简章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及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为http://sipfy.jobs.o-hr.com/。
报名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落户日期应早于报名截止日期。
3.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2)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报名人员(非2026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2026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于正式报到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本次招聘考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受纪律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⑥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⑦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访谈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数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加权计算,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同分,按照面试成绩,取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面试成绩取者。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考察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各环节均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3668(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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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o-hr.com/news/detail/h0brdrLD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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