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市朝阳区新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4月8日。
(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南楼415办公室(前进大街1855号)。
三、考生携带材料
1.基础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手写承诺),笔试准考证,本人报名时的2寸照片1张。
所有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需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手写《本人承诺》“我承诺出具的所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或情况说明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骗取考试资格情况。如不属实,自愿终止录用程序。对违反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考生本人签字、捺手印。(可参看样例)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一是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二是《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考生签订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如其本人2026年7月31日(含)前不能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位如未要求学位证可不承诺),自愿放弃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接受招录机关或者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录用程序的处理]。
四是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姓名、学号、就读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及以前毕业生
一是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职位如未要求学位证可不上报)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三是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一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证明材料
一是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的2024、2025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供未缴纳社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承诺书。【承诺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XX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XX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XX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出现虚报、瞒报情况自动取消2026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并接受招录机关或者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录用程序的处理】 (可参看样例)
二是限取得相关证书人员报考职位考生。法律资格证书、残疾证(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翻译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是限社区(村)干部报考职位考生。社区(村)干部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四是其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是所有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档案管理公章,所有复印件资格复审招录单位留存。
二是是否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情况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保缴费情况、经商办企业情况等以省市下发相关查核结果为准。
三是其它未尽事宜以后续补充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109141,工作邮箱:cygwygl@163.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
公务员管理科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关注】关于2026年长春市朝阳区新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cBo8xjOEbq-leRNyyRBaQ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