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2名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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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2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周口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2名(以下简称辅警),其中男性376名、女性116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6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周口市户籍(含所辖县、市、区),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至2008年4月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及其配偶和子女。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于2026年4月3日9:00至2026年4月7日12:00,登录周口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s://zkgaj.hnrlzyw.com/),按照流程和要求进行考试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背景证件照、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真实特征)。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录用全过程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应一致。

报名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误报、错报岗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者提交信息后,可随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申请提交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资格条件相符的岗位。2026年4月7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8:00,逾期未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或放弃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岗位招聘各环节不受最低比例限制),核减、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可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周口市公安局根据各招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对核减、取消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进行调剂,核减、取消招聘的岗位和调剂情况,统一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zhoukou.gov.cn/)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人员,请根据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登录周口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考生可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等招聘环节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笔试有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试

1.按照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体能测试)。若未达到4:1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二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体能测试结束后,对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2:1面试比例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4:1的比例等额依次递补测试,递补以一次为限。

(四)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未达到2:1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4.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伍证(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考岗位的须提交);

(5)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2);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凡因报考者提交的证件、材料等信息不全、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5.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同一岗位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加权平衡,加权后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8.面试有缺考、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1.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3: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参加体检)。若未达到1.3:1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2.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体能测试合格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一次为限。

5.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中长跑计时时间短者优先聘用。

3.公示期间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问题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4.公示合格的考生应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依法约定试用期。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6.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四、相关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所报考辅警岗位现行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存在不得考录情形,以及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后,本次辅警招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程序的通知、公告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布。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或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周口市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辅警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考生如有岗位政策方面问题咨询,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94-81777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18638185710

监督电话:0394-8177728

附件1:2026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20260325.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周口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日        

原标题:2026年周口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aj.zhoukou.gov.cn/sitesources/gaj/page_pc/xwdt/jfgg/article7d9626573caa40a9993e82d0d518fe3e.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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