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事业单位统考宿迁市泗阳县招聘75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2026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8年3月2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计算方法不变。
(六)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的“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役满5年的已退役士兵。
3.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应聘残疾人岗位(06岗位)的,需具有宿迁市户籍或为宿迁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2026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04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 名 网 站: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3月30日16:00。
陈述和申辩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3月31日12:00。
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3月3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3月25日09:00—4月1日16:00。
2.报名相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面向残疾人岗位(06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6年4月2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按照各招聘岗位履职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及本次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残疾情形要求,参加应聘的残疾人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可以阅读普通试卷并直接用笔作答。
(5)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按照本公告及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527—85271823,逾期视为无异议。
(6)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联系电话:0527—85271823。
(7)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缴费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除外。
(8)报名和资格初审有时间差,应聘人员应尽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和缴费状态。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9)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网上报名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4月15日0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可咨询:0527—85271823。
(三)笔试
笔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09:00—11:30,笔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其他经济)岗位的试卷内容各不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栏。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但对专业测试、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实际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需达到该项考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专业测试(04岗位)
04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如人数不足6倍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为笔试形式,测试内容为服务器与数据库、信息安全、融媒体与广电技术相关知识。专业测试成绩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和专业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04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其他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排名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其他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相关材料;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如有复审不通过、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规则
04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04岗位若总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旧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其他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结束前,考察对象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在编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部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身份、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本公告有特殊要求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三)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公告等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5232881(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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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6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iyang.gov.cn/siyang/zhwgg/202603/06692b61fe7f458994d7f5c36b27063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