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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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8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8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1020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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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等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严格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共计招聘8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28-83231575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报考者应提供填写完整的《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如果报考者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则以报考者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不符者,我单位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招聘岗位有职称任职资格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

(6)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按照3:1的比例由笔试成绩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如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含3: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未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需要笔试的招聘岗位仅限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不含3:1)的招聘岗位。

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情况笔试成绩计为0分。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者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自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至面试开始前一日因故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递补人选,由我单位根据报考者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面试的时间及地点。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当日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公告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由我单位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自体检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至体检开始前一日因故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体检当日及以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八、考察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者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我单位。

(一)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我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凭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出具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我单位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我单位和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

2026年3月19日

原标题:四川省综合地质调查研究所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dfec5e5eadef4ee5b9858603386a0cfa?t=6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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