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5〕71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指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单位卫生保洁及会务等后勤相关工作。
四、工作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昌化路4-6号。
五、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岗位补贴待遇和聘任期限
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每年4-10月增发高温补贴3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发放绩效考核奖,工勤类绩效奖励合格等次为200元/月/人,等次为400元/月/人。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
(三)联系电话:86221806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八、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参加招聘对象,择优确认聘用人选,并将确认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部门,由县人社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城镇公益性就业岗位合同书》上岗。
九、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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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xxgk/0400/202603/t20260313_404222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