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楚雄市司法局第一批司法协理员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具体岗位见《楚雄市司法局2026年第一批司法协理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司法协理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制管理。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司法协理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由市司法局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司法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标准
10名司法协理员分别配置到局机关及乡镇(街道)司法所。其中,局机关每月人均薪酬约3500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城坝区司法所(东瓜、吕合、东华)每月人均薪酬约3100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山区司法所(西舍路、大地基)每月人均薪酬约3000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即2008年2月28日(含)前出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1年2月28日(含)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周末除外),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楚雄市司法局(自强路6号)四楼401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填报《楚雄市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报名表》,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通知安排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
(1)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2)10米×4往返跑。
(3)立定跳远。
报考人员以上三个项目均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环节。
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符合1:2(含)以上即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司法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开展计算机操作测试。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笔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含)4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退役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士兵等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退役军人获奖加分不累计,以分为准)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5.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
6.具有法学或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加1分;具有法学或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加2分。
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退出现役证书、部队奖励证书等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0.2+(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测试+政策加分)×0.4+面试成绩×0.4”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3.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司法协理员在楚雄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楚雄市司法行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或劳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 “楚雄市司法行政” 微信公众号发布(附件 5:“楚雄市司法行政”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公众号信息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如:手机号提供错误、手机关机停机、设置群发短信拦截、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有不参加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均按放弃处理。
(七)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楚雄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039007、(0878)3039005
点击查看》》附件1:楚雄市司法局2026年第一批司法协理员招聘岗位表
楚雄市司法局
2026年3月3日
原标题:楚雄市司法局2026年第一批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xgCPfe_hinc9-2ybd-sjw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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