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重庆市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1人公告
为满足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日常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为确保招录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招录将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开招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消防文员1人,为政工纪检科综合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满3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则为放宽年龄,至多放宽到35岁;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相关专业优先;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具有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方式程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5年3月1日;
2.报名信息填写链接:
报考人员进入“黔江在线”网站首页(网址:https://www.409000.cn/),扫描识别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3.投递简历邮箱:1993573244@qq.com;
4.现场咨询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路119号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四楼412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将资质证件等相关文件发邮箱1993573244@qq.com)。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简历、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其他相关资格专业及技能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网上初审通过的招录对象需参加现场复核,将通过邮件、电话予以通知,未通过网上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现场复核需提交简历、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他相关资格专业及技能证书原件。现场复核地点: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888号新华消防救援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根据报名岗位开展,具体测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以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疑问可申请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中有任一项目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参考对象自理。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通过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的招录对象进入政治考核,按规定提交相关考核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政治考核情况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同步开展个人征信情况核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且未清除,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招聘。
四、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单位和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不超过招录计划20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市消防总队主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具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具有文秘工作经历、具有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合同签订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消防文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参加6个月的入职训练,其中集中培训3个月、适应性训练3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未通过人员不予转正;对录用后未报到,或集中训练1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告知录用人员工作岗位及地点,录用人员应当服从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调遣,则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六、不予招录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
(三)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四)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五)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六)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七)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八)全市在职消防文员因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被予以辞退的;
(九)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
(十)提供的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十一)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十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录对象的;
(十四)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十五)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七、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录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介绍、推荐等名目费用(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项目除外),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私下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招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所有考核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以及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后果应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17365265155(龚老师);023-79230228(刘老师)。

原标题:重庆市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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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