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湖北荆州市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校园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教育局将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6届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相关时间节点
1.《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络报名。2026年2月14日8:30至3月2日17:30,考生可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邮箱(1789273299@qq.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3月4日8:30—17:30进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3月4日8:30—17:30
2.地点: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大楼B座一楼
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宣讲厅1
3.所需材料:
(1)《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报考承诺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请在证件照背面备注姓名)。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本人签名,按1-5的顺序整理。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报名邮箱一对一发送电子版准考证,请考生注意查收,自行打印。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7日(星期六)9:00-11:00
2.地点:湖北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考范围。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笔试准考证还将作为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
(三)开考比例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由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提出取消、核减的调整申请,经江陵县教育局同意,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当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载明面试人员名单、报考岗位、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方式及其他须知事项,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入围人员弃权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参考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不再递补。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详见《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说课教材版本及范围》(附件4)。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8日上午
2.地点:湖北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卷面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拟签约人选于3月8日14:30—17:00,在湖北大学创新创业大楼B座一楼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宣讲厅1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拟签约人选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现场签订,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现场签订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江陵县人社局和江陵县教育局审定,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江陵县教育局报江陵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江陵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招聘单位要根据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针对性开展新入职人员廉洁教育、纪律教育和师德师风培训。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
江陵县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江陵县纪委监委派驻江陵县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江陵县人社局(政策咨询):0716-4738302
江陵县教育局(岗位条件咨询):0716-4709345
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报名及考试安排咨询):0716-4726031 ,13517190277(王老师),15059509879(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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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说课教材版本及范围
原标题: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jiangling.gov.cn/jyj/1330/102220263/t113220263024/67305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