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肃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要求
负责法院日常摄影摄像、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日常编辑、管理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
2.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2月1日)。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视频编辑制作经验、新闻媒体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能熟练制作微信推文、短视频等宣传作品;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进行会议、重大活动等拍摄;能熟练运用 Photoshop 、Premiere 、Adobe After Effects等视图处理软件者优先考虑。
5.已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其他不宜担任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肃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电子版一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证明。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联系工作人员提供电子报名表,若有意愿展示作品,也可将作品发至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肃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1室。
咨询电话:18089478803。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知识、现场应变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所给试题,在计算机上完成照片美化、微信公众号推文编辑、短视频剪辑三项内容,重点测查专业素养、实践能力、逻辑思维。
2.计分办法: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四)公示
肃南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肃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肃南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提交的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其他未尽事宜,由肃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肃南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NjYwNzk1Mw==&mid=2247500937&idx=3&sn=5f90fcf6e5bcb8818f53abca1c9ef05c&scene=6&poc_token=HNPsg2mjhX7C3sQVpSKzCv9V16WW7jVE92Ev8PVb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