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递补和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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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递补和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递补和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名单

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

体检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8:30在邛崃市市民中心正门(1号门)处(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联系电话:028-88791289)集中前往进行体检;2026年应届毕业生待签订就业协议,于毕业后开展相应工作。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工作于近期进行,请考生积极配合。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为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附件1: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3:体检须知

邛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12月22日

原标题: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递补和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0981/2025-12/22/content_b3f018a0af5f439d9103865e63abcec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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