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甘肃白银市兵役登记和征兵公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名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白银市2026年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已全面展开,现公告相关事项并公开信访举报渠道:
一、兵役登记对象
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即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6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愿,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应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信息进行核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二、初次兵役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兵役登记程序
1.填写信息。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甘肃征兵”,点击下方“应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兵役登记(男兵)”,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第三种是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登记
提醒:通过线上途径进行兵役登记时,要求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如无学信网账号,可在“兵役登记”界面点击“注册”选项自行注册。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审核确认。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对公民“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3种情形进行审核确定,向公安机关核查公民被判处刑罚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核查公民伤残鉴定和残疾评定等情况,作出审核结论并在公民初次兵役登记表中予以注明。
4.领取《兵役登记证》。县级兵役机关为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出具电子兵役登记凭证;确有需要的,也可以出具兵役登记凭证。电子兵役登记凭证和兵役登记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五、义务兵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六、义务兵报名程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男兵在应征报名之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进入“应征报名(男兵)/(女兵)”页面后,会告知报名时间及参军政策说明,认真阅读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关注“甘肃征兵”公众号
1.在微信中搜索“甘肃征兵”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选择“男兵报名”/“女兵报名”,直通全国征兵网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男兵)/(女兵)”网页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七、征兵政策
(一)基本
1.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1)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24年甘肃省为28013元)95%发放,共发放两年。义务兵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2)高原服役奖励金:志愿到高原地区服役的,一次性发放10000元奖励金,并增发3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部队生活待遇。义务兵期间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150元(不含骨干、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4)退役补助金: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00%。
(5)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2.大学生(在享受高中毕业生政策基础上,还享受如下政策)
(1)国家教育资助。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标准(缴纳学费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缴纳数额计)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2)一次性奖励金。大学生入伍由政府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现行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10000元、专科毕业生7000元;在校生(含新生)本科7000元、专科5000元。
(二)部队发展
1.选取军士
(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二次入伍服现役满1年,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
2.选拔军官
(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2)本科毕业生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
(3)士兵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三)退役优待
1.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
(1)安置政策。①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②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③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①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②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4)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2.大学生(在享受高中毕业生政策基础上,还享受如下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
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享受就业服务。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7)省市激励政策。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0%-15%的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②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定向招录从我市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③乡镇事业编制岗位,每年定向招录从我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10-20名。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年限计入工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九、政策咨询及廉洁监督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微信咨询:“甘肃征兵”公众号。
3.线下咨询/信访举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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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原标题:白银市2026年兵役登记和征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iyin.gov.cn/ywdt/tzgg8181/art/2025/art_747a8ed395db49f99d29e915b18e6cf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