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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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4人)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分配下达2025年第四批市级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5〕93号)要求,因工作需要,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选聘、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临沧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信息表》(附件1,考生可自行下载)。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认定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按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被征地农民。

(7)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一)聘用期限。3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不受限制。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4800元/月(含上级补助工资和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后,工资6000元/月(含上级补助工资和五险一金)。

(3)其他待遇,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相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配送等其他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临沧高新区管委会3楼315室(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园区路750号)。

4.报名材料

(1)1份《临沧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

(2)相关证件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片2张;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

2.资格终审。由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9日。

4.结果公示。2025年12月19日20:00 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1.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比例的,经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或递减招聘人数;

(2)准考证领取。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综合类基础知识(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岗位开考情况及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2025年12月23日20:00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1)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前2位人员放弃面试,可按成绩高低递补1次。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试人数无法递补的)面试人数比为1:1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公示。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由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组织,费用自理。

2.政审。考生需在提交体检报告时同步提交个人档案,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

3.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管委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公告、通知均通过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的,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三)本公告由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临沧高新区党政办公室:0883—2161009;联系人:濮佳、李荣芳。

(五)监督电话

临沧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83—2161521 。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临沧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信息表.wps

附件2:临沧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wps

原标题:2025年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7N3-PfSGqzZFr03tsSmy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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