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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国有企业人员递补考核公告(二)

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递补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考核地点:

高新区人社办

三、考核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如有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情况,可现场与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沟通、说明。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本次考核分为调查考核和顶岗考核两部分。调查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工作经历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顶岗考核工作重点考察以下情况: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担任部门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体现情况;在面对工作中的困难、 矛盾、问题不回避,能担当,积极主动情况;开展工作时效性及工作质量情况; 对组织交办的急难险重工作,主动担当,不敷衍,真落实,勇于承担情况,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依据考核了解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在岗位期间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遵守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岗位(四)(五)(六)(七)(八)(九)(十)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岗位经历对应年限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较好及以上或合格及以上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核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考核期间不计发薪酬,正式聘用后定岗定薪。

考核公告发布后,用人单位将为拟聘用人员安排考核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以书面形式告知高新区人社办。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办):

0412-522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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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递补考核人员名单(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递补考核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gxq.anshan.gov.cn/html/GXQ/202406/017189372795247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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