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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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 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浔阳 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浔阳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户籍浔阳区在内的社会人员;

3.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本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 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 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 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 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 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 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 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 “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 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 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提交网报信息后,务必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 认真检查并修正网报内容、包括照片和承诺书。其中《个人 承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 日期四个要素,历年来网 报都出现过申请人网报信息错误、照片、承诺书不合标准,模糊、残缺等现象,若未修改正确,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6.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通过, 遇网络问题一次未通过请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均不,再按未通过核验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必要的材料。

7.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网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网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认定(我区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8.网报时间: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5月6日9:00--5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5月20日--5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5月20日--5月24日

(2)第二批:2024年6月份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网报时间:6月11日9:00--6月20日23:59

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3)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

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为:第一批: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第一批现场确认: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

00(正常节假日除外);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正常节假日除外)。确认地点: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长虹北路5号)。

2、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本区高校的应届毕业无需提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 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 通”电子证照信息座位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 法比对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六、体检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 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 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 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 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 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体检地 点:浔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花果园北路6号)。 (先现场确认后再体检,考生自行体检无效)

七、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浔阳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再对申请人进行 无犯罪记录核查,结合体检结果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 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配送送达。7月30日前将全部认定人员证书发放完成。

八、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

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8506855 ,相关网站

网址: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原标题:浔阳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unyang.gov.cn/zwzx/gggs/202405/t20240507_653332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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