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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检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法》中,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我们复习的重点之一。今天中公教育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刑事强制措施中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和考法,帮助大家掌握该考点。

一、何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取保”即取得人或者金,“候审”即听候审理,随传随到。在刑事诉讼中,公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影响正常的起诉和审判活动,便要求其提供人或金后,可以回家听候审理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然而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法律授权的机关来做,到底哪些机关有此项权力呢?

二、取保候审是谁决定?谁执行?

公检法三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可以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而公安机关,则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在考试中,题目设置经常是直接性考察,例如,依据《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此种题目较为简单,大家只需要针对性记忆即可。那么,当有权机关做出取保候决定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回家呆多久呢?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多久?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此处依旧直接考察,值得注意的是,大家要对比另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之监视居住,其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两者在考试中容易混淆,要加以区分。不同的情形可以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那么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呢?

四、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拘役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不危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病孕不危险)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未办结)

以上四种就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每一种情形后面括号中给大家总结了记忆小口诀:管制拘役附加刑,有期病孕不危险,期限届满未办结。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无期徒刑、死刑,因其危险性较大,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故取保候审适用情形之(二)并不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在考试中一般直接考察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那记忆口诀就可以帮到您。做出决定,就该执行了,就让我们来看看执行的方式吧!

五、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

(一) 金

金起点数额为1000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金起点数额为500元。数额没有上限,具体根据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经济水平以及案件性质确定。关于金数额,考试中直接考察,大家需要区分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金数额起点不同即可。

(二) 人

不是谁都可以做人的,人需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行:首先,得和本案无牵连;其次,有能力履行义务;然后,享有政治权利;再者,有人身自由;最后,有固定住处和收入。总结起来便是,五有一无:有自由、有能力、有权、有房、有钱、无牵连。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取保,而且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人。那么,被取保候审之后,行为会受到限制吗?当然会。

六、被取保候审之后行为会受到哪些限制呢?

具体来说,有这些方面:

(一)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的,要在24h小时内报告给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被传讯时及时到案(及时到)

(四)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扰证人)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毁证)

这里是直接考察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哪些义务,分享给大家的记忆口诀是: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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