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岗历年——法律法规职业道德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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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特岗历年——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吉林特岗教师笔试,教育基础理论部分分值40分,其中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部分分值大概在4-5分左右。题型主要是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最近几年教师职业道德也出现了案例分析题,但法律法规部分没有出过主观题。下面我们就体验一下具体出题情况。

一、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 )

1.【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规相关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故本题正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管理学生权。( )

2.【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其中教育教学权即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

题干中有两处错误,一是规定教师权利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二是教师的基本权利是教育教学权。故此题说法错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揭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上述内容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社会保护。( )

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订版)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订版)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属于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故此题说法正确。

4.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基础教育,我国采取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

4.【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题干中的基础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指适合义务教育阶段。因此论述是错误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版)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单项选择题

1.某县中学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应采取的措施是( )。

A.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B.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C.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D.向市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1.【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的申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题干中教师对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可直接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故此题选择A。

2.某校初一学生李某对学校给予其严重警告的处理不服,根据相关法律,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

A.行政调解 B.民事诉讼 C.学生申诉 D.行政复议

2.【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的权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教育事业( )。

A.优先发展 B.快速发展 C.稳定发展 D.重点发展

3.【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教育的地位】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4.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的一项是( )。

A.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使用权

B.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C.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答案】C。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案例分析题

1.在一个寒冬的早晨,同学们在进行早读。我刚来到教室,手插在裤兜里,一个学生随后走进教室。我大声说:“×× ,你为什么又迟到?把手放下站好……”这时,我听到有人嘀咕:“老师自己也迟到……”这事儿使我陷入深思。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结果对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课上,有的学生被叫到讲台板演,写完后随手把粉笔往台上一扔,没有轻轻地放回粉笔盒;小干部用教鞭敲击讲台,要同学安静下来……这不都是我的行为在学生身上的再现吗?我感到,教师的一举一动都要十分审慎,不容有丝毫的懈怠。

请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 年修订版)》的要求,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结合材料,分析“我”的教育行为。

1.【参考答案】

材料中“我”的教育行为不恰当,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但事件发生后“我”对自身教育行为进行了反思。

首先,“我”的教育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要求。为人师表要求老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材料中“我” 上班迟到、随手扔粉笔、用教鞭敲击讲台等行为给学生做了错误的示范,对学生的行为养成造成不良影响,没有给学生树立良好榜样,违背了为人师表这一要求。

其次,“我”的教育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的要求。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材料中“我” 不注意教育教学细节,未能对学生循循善诱,以身作则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品行,违背了教书育人这一要求。

最后,“我”在学生的议论声中陷入沉思,反思自身教育行为。学生具有向师性,教师应具有示范性,因此教师应当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做到“慎独”。该教育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终身学习的要求。终身学习要求教师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材料中“我” 的反思体现了教师对教书育人这一根本任务的钻研,对自身专业素养的。

由该案例可知,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故教师要担当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角色,成为学生真正的楷模,让教师的榜样作用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正向教育力量。

相信通过对以上题目的练习,大家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部分在特岗中的出题比例和出题风格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中公教育竭诚为每一位考生服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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