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招2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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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招20人】

  为改善基层卫生队伍结构,强化基层卫生专业力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龙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记录;

  2、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1、考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工作,由龙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生局纪检组监督,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3、免笔试条件: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加分: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基础上加分值不超过10分,不重复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每年加0.5分(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30日),最值加2分。

  四、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

  1、应聘各岗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2、护理岗位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

  3、医疗、医技类专业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对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5、招聘人员按照岗位需求,服从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剂。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聘期及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为聘用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个聘期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进行考试考核,考核的人员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医疗、医技卫生专业人员中无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允许参加考试的,一个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允许单独执业资格的(乡镇卫生院为执业助理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执业医师),解除劳动关系。

  3、聘期内如不胜任工作岗位,经岗位调整仍不适应岗位或不同意调整岗位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

  无执业证人员月工资1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月工资2000元;执业医师、护师月工资2300元;中级职称月工资2600元;副高职称月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参照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并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给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缴费办法按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媒体同时发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8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龙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并填写《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1、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免笔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3、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以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吉林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在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区政府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下载>>>

  龙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龙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表.doc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龙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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