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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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烟台市直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4人】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是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县级组织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表彰奖励、资质匹配度、经历匹配度等情况,对照《职位表》要求,按规定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基础分值为80分,可量化分值为20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要及时从公告中下载、填写《201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综合评价评分表》(以下简称《综合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在本人自评基础上,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县级组织部门审核。报考人员务于9月29日17:30前将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综合评价评分表》报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县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对报考人员综合评价评分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由县级组织部门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综合评价评分表》报市委组织部。公示发现问题、影响报考人员综合评价分值的,报考人员务于10月10日17:30前重新向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报送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综合评价评分表》,按程序重新公示。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评价评分表》报送的,综合评价成绩按基础分80分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在烟台市区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底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80%、20%合成报考人员的考评成绩。根据选调计划,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评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选。笔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考评成绩不低于其他已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含递补人员)中最低分数。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选调机关(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向选调机关(单位)提交《推荐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机关(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评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已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不含递补人员)中最低分数。

选调机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评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评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察对象人数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列入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考察对象人数少于选调计划的,由选调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选调机关(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专业素养和作风、廉政情况。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违法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终止公开选调程序。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公正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合格对象中,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后选调计划仍空缺的,一般不再递补;但确因工作急需、需要递补考察对象的,由选调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选调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在选调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存在问题影响任用的,终止公开选调程序。

八、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调机关(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5-6785115

选调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7-6106

报名网站、选调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灯塔-烟台党建”(http://www.ytdangjian.gov.cn)

点击下载>>>

201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综合评价评分表.xlsx

201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docx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9日

原标题:2019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tdangjian.gov.cn/system/2019/09/19/01060149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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