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2人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广西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人才引进渠道,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2名)
1.人文社会科学部主任1名
2.科技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副处长(副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南宁市及驻邕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
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以自荐报名,单位及群众也可进行推荐。
三、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推荐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级干部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
(2)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
(3)博士研究生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有从事职位相关领域业务或管理工作经历;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二)职位具体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部主任职位: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具有相关学科教育背景,政治素质强,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科技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副处长(副所长)职位: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熟悉科技工作,有较强的科技研发、科技管理和创新能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组织考察、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公选工作从2015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5年5月下旬结束。
(一)发布简章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在校内张贴简章和在网站、广西人才网、南宁市人才网及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等发布简章,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干部推荐登记表(组织推荐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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