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湖北孝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并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
(8)《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A4纸正反打印。(见附件1、附件2)
(9)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10)孝感市孝南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明细表(见附件3),特别提醒:所有不能在网上自动比对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3. 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后,符合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19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00到孝感市中医医院(董永公园东)进行体检(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天体检)。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照片),空腹。
4.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体检要求同上3。
5. 其他事项: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 颁发证书。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1日(有效工作日)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7. 特别声明: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了新的信息系统,本公告发布后,我局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公告相关内容做适当调整补充。
联系电话:0712—283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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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教育局
2019年9月9日
原标题:孝南区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njy.e21.cn/jqWeb/jyjAction-threePage.whbs?messageId=2000000860682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