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9名简章 (附职位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招聘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退役士兵报考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系统依据考生上传的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相关信息等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19年9月27日10:00,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0:00-10月12日18:00,地点在州劳动大厦(州公共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市内乘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大厦站即到);
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职位与入闱人员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笔试违纪和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2)审核;
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2019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详见附件3)、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涉及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涉及子女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本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聘用合同(协议书);
3.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4.招聘单位所在地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5.“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昌吉州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学籍证明;
7.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
8.自治区统一选派至昌吉州工作的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的配偶,须提供选派生、选调生、留疆战士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市公安机关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标准分别咨询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分别由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和昌吉州公安局负责通知。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2019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