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安徽省肥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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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季安徽省肥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4.现场确认:4月27日-4月29日为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的申请人员到肥西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过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5月23日,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提出专家审查意见,并进行表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采用书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各学科测评的10个课时内容于测评前1周在肥西教育网上公告。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和内容。

6.结果公示:6月5日前在肥西教育网上公示认定结果。

7.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肥西教育网上公告。

四、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胶水将两张纸粘好,贴好照片,签好姓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从附件4中下载后用A4纸打印,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填写和盖章;表内第8项“有无犯罪记录”栏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填写。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报类别相关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

6.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国考人员提供)。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需提交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两份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所在(指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考人员提供)。国考人员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幼儿园和中职、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9.照片。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2张粘贴在《申请表》中,1张粘贴在《体检表》中,1张在照片的背面写上姓名、申请层次和学科,上交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网报时上传的同底电子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不变形。

10.《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可从附件3中下载,A4纸双面打印。

11.工作在肥西县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与工作所签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为其购买养老等保险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分为原件和复印件两类,每类均按上述次序摆放。申请材料1人1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申报层次和学科。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2.肥西县辖区内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由就读统一组织,集中提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简明登记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向肥西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补办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开发行报刊上证书遗失声明原件(自刊登之日起满1个月)。

六、认定流程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流程图(非国考人员)见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流程图(国考人员)见附件2。

七、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地点、联系电话、体检医院

受理地点:肥西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51-68850092,68850093

体检地点:肥西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51-62061666

原标题:2015年春季肥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流程图(非国考人员).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流程图(国考人员).doc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4.《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肥西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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