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市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129人公告
七、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募公告。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时发布招募公告。
(二)自愿报名(即日起至7月31日)。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可以通过查阅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支教的地区及岗位,下载填写《广西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给拟报名的受援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8月1日至10日)。各受援县(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四)面试考核(8月13日至17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由所报县(区)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五)公示公布(8月20日至24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各受援县(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8月30日前)。各受援县(区)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附件3),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七)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受援县(区)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八、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统筹协调。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退休教师公开招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我市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的监管,组织和统筹下辖各县(区)的支教工作;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区域支教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地“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支教志愿者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期内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受援县(区)要加强检查指导本区域支教工作,认真听取支教志愿者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需求,协调解决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积累支教活动过程的资料,总结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的工作经验,每学期期末将支教工作实施情况报至市教育局。
九、有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十、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代杏子, 0771—2810561。
上林县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覃净初,0771-5216823
马山县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陈昀,0771-6819786
隆安县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易国钦,0771-6528702
邕宁区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余滢,0771-472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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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8日
原标题:2019-2020学年度南宁市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nanning.gov.cn/jyxx/jsgl/jszp/t260430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