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和林县引进云计算产业专家顾问及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依次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拟聘的云计算产业专家顾问,按照双方的协商享受一定的年金待遇;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云计算专业人才和招商引资领导岗位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人事聘用手续,列入县事业编制按事业人员执行工资待遇或按双方协商薪酬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经认定符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呼政发[2013]128号)等文件规定的,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原标题:2015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引进云计算产业专家顾问及云计算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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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引进云计算产业专家顾问及云计算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和林格尔县引进云计算产业专家顾问及云计算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