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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9〕6号)的相关要求,2019年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普通选调生、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面试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整个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楚雄州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1.报考县(市)、乡镇岗位(含普通选调生)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书记、主任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3.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百分制笔试总成绩×20%+考核评价成绩×60%,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全州统一在楚雄市紫溪中学进行。

  (三)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面试考点,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在考点大门前查看与本人报考岗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1.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以及报考大姚县大岗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2.其余报考县(市)、乡镇公务员岗位(含普通选调生)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从全州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中统一临时抽调,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现场抽签确定考场。

  (六)考生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书记、主任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20%+考核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20%

  3.其余报考县(市)、乡镇公务员(含普通选调生)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七)面试结果公布

  1.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的: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该组考生退出考场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下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场,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和综合成绩通知书。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宣布综合成绩,发出综合成绩通知书。

  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八)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九)面试结果公告

  面试结果将于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上公告。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实施顺序为先体检、后考察,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综合成绩通知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小1寸)到报考单位所属县(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通知书》。全州体检工作于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

  (二)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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